一、实训室简介
(一)基本情况
坚持在学院教务领导下的系负责制,制定有完备的规章制度,实施专人管理, 责任到人;建成于2009年,占地面积110平米,能同时容纳学生60余人;配备有标准化的审判席、原告席、被告席和书记员席;配备有齐全的音响设备和证据展示等多媒体系统,能够满足专业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在学院的大力支持下,模拟法庭实训室硬件条件进一步得以完善。
(二)功能职责
1.承担法学专业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包括《模拟法庭》专门实训课程以及《民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课程的课内实训任务;
2.承担模拟法庭竞赛任务,为法学专业模拟法庭大赛提供支持。
3.承担专业辩论或演讲任务,为学生专业辩论赛或演讲赛提供场所服务。
4.承担专业交流任务,为文法系专业学术交流等活动提供场所支持。
5.承担其他任务。
(三)建设目标
提供模拟场所,组织庭审:一是让学生切身体验法官、检察官、律师、原告、被告等不同的角色特征;二是训练学生分析、归纳、筛选零散案件材料的能力,学会把握案件争议的焦点;三是训练学生组织庭审语言的能力,学会基本的庭审技巧;四是练习文书写作,让学生掌握代理词、起诉书、辩护词、判决书等主要法律文书的特点;五是实践庭审各环节,让学生全面了解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庭审程序。
二、管理制度
1.主要用于法学教育课堂实践活动及学生课余组织的法庭模拟审判实训活动,由系办统一管理。
2.法学专业师生在本室开展专业实训必须向系办公室报备并领取记录表,其他活动使用本室须经系分管领导同意。
3.爱护本室所有设备,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搬动设备,不得将设备带出本室,设备丢失和损坏要赔偿。每次活动后,带队教师或活动负责人必须对设备进行清点。
4.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活动结束后,带队教师或活动负责人要安排人员进行清扫,确保本室的整洁卫生。
5.活动结束后,带队教师或活动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模拟法庭实验(实训)记录表》,及时交回系办。
6.人员离开时,要切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三、使用指南
1.模拟法庭成立于2009年,主要供专业实践使用,包括实务类课程教学和课外专业实训。
2.实行登记备案制。使用前请先到Ⅰ-203登记备案,领取钥匙。
3.实训期间,指导老师为直接责任人,负有确保实训安全稳定的义务,负有保管室内设施设备的义务。
4.实训结束,请指导老师认真填写“文法系模拟法庭实验(实训)记录表”,并交Ⅰ-202,进行存档备查。
5.离开实训室前,指导老师务必督促学生搞好卫生,关好门窗,拉闸电源,及时归还钥匙至Ⅰ-202,并对此承担责任。
6.系办电话:8267059,学院保卫办电话:826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