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训室简介
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师范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文法系承接全院师范生《书法与书写技能》课程的教学,并于2009年建成书法实训室。在课程设置方面,文法系严格按照敦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铜要》的要求开展师范生书法教育,通过系统的理论教学和实践书写训练,使师范生在校期间能掌握书法理论和书写技能,同时重视培养自身书法教学能力,为师范生将来从教打下坚实的基础。在顺利完成书法教学的同时,文法系师生积板响应上级教育部门的号召,积极参与到“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活动中,助力规范汉字书写的教学和宣传推广,教学相长,不断进步。
二、管理制度
1.本室主要用于书法课堂教学实践及课余有组织的书法实训、书法实训、书法比赛、书法展览等活动,由系办公室统一管理。
2.凡进入实训室开展活动,需班级或书协负责人向系办申领钥匙及登记表格。
3.爱护本室所有设备,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搬动设备,不得将设备带出本室,设备丢失和损坏要赔偿。每次活动后,带队教师或活动负责人必须对设备进行清点。
4.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活动结束后,带队教师或活动负责人要安排人员进行清扫,确保本室的整洁卫生。
5.活动结束后,带队教师或活动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文法系书法实训室使用登记表》,及时交回系办。
6.人员离开时,要切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三、使用指南
1.书法实训室成立于2006年,主要供书法课程教学实训和书法协会日常训练活动使用。
2.书法课程教学实训使用指南:
(1)班级学习委员于课前到Ⅰ-203领取钥匙,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2)教学实训期间,任课教师为直接责任人,负有确保实训安全稳定的义务,负有妥善保管设施设备的义务。
(3)实训结束,请任课教师认真填写“文法系书法实训室使用登记表”,并交Ⅰ-203,存档备查。
(4)离开实训室前,任课教师务必督促学生搞好卫生,关好门窗,拉闸电源,及时归还钥匙,并对此承担责任。
3.书法协会日常训练活动使用指南
(1)入室即请在“书法教室课余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活动组织者为登记人。
(2)活动期间,登记人为直接责任人,负有确保实训安全稳定的义务,负有妥善保管设施设备的义务。
(3)使用结束,请登记人认真填写“文法系书法实训室使用登记表”,并交Ⅰ-202,存档备查。
(4)离开实训室前,任课教师务必督促学生搞好卫生,关好门窗、拉闸电源,及时归还钥匙至Ⅰ-203,并对此承担责任。
4.系办电话:8267059,学院保卫办电话:826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