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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兄弟》有感——2014-2015学年优秀读书笔记选登

发布日期:2018-02-22    点击:

中文144 肖毅雄

何谓“情”,余华的小说很好的向我们阐述了兄弟之情,父爱之情,从小说中我们看到的是,尽管这情的亮色是微弱的,但却有着震撼人心的力量:李光头与宋钢之间的真挚的兄弟情谊,宋凡平的伟大的父爱使得两个孩子没有因为那个年代的残酷、家庭的不幸而在心灵上留下阴影„„还有这样一个细节,李兰在临终前找到陶青,陶青对李兰竖起了大拇指,衷心地佩服着当日在汽车站那个不屈服、直至被打死的宋凡平。这些,不正是“爱”的胜利,不正是人性在疯狂时代中的无声反抗吗?

余华在与洪治纲的对话中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我想中国人在如此恶劣的外部环境下仍然生生不息,家庭之爱不仅是唯一的原因,也是重要的原因,这就是为什么我在上部里如此表达宋凡平和李兰和孩子之间的爱,因为在那个时代里,爱成为了内心深处的自由。”可以看出,余华是相信家庭的爱的力量的,小说中也是这样表现的:“首先,他选择两个破碎的家庭重新组合以后的小家庭作为家庭亲情的发生地,这样的家庭挑选应该是出于对人性人情的信任。在这个家庭中,没有所谓继父后母的狠毒,也没有孩子对于继父后母的仇恨,有的只是相依为命的温暖与宽容。在常人眼中,不可能出现爱的家庭,爱出现了,这爱虽然遭到世界中的恶的揶揄,但是这并不恐怖,因为他们相亲相爱,并没有因为恶的存在而否认爱的价值。于是,我们看到了新婚的第二天,宋凡平带领全家逛街去。面对众人不怀好意的笑声,宋凡平不仅要求妻子抬起头来,而且要一家人快快乐乐的。”“相信了爱,人便可以面对庸俗的流言讥笑。”“其次,余华以两个本来没有血缘关系却成为了兄弟的孩童作为小说的核心人物。如果说,父母的夫妻之爱是源于男女性别之爱,那么,两个孩子的兄弟之情显得更加纯洁动人。”“《兄弟》中的宋钢与李光头两小无猜的纯真感情就像是在纷乱时代里开出的一朵鲜花,清新怡人。这种孩童之间兄弟情谊的书写恰恰弥补了《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中这部分描写的薄弱。因为它太关注成人的世界,传达成人的情感,而《兄弟》则以对儿童世界的关注发掘出一个人性的新视角,尽管兄弟俩性情相异,而彼此的情意又成为各自性情的一个生动组成。”

余华正是用家庭之爱、用蕴藏在内心深处的爱的自由来对抗那个残酷的年代。所以,面对暴力,宋凡平并不是没有反抗,如果没有反抗,他会在跑到汽车站后在红卫兵打他的第一下起就停止去接妻子的念头,但他没有,他做的一切,只是试图把那个疯狂的年代和自己的家庭、亲人隔离开来,不让家人受到伤害,这从他遵守到车站去接妻子的承诺以及为两个孩子所做的事情中可以看出。宋凡平是死了,但他的爱依然存在,他留给家人的,是坚强。不否认的是,小说中穿插着大量的暴力与腐朽的描写,而关于爱的描写,仅仅是少数的。但是,作者并没有埋没那些爱,反而让人更深切地体会到,“越是暴力横行的时代,人们越会固持着本能的爱,因为荒谬的时代虽然使人暂时抛弃人性深层的爱而追逐肤浅的罪恶,但人性最终会回归,人们也会更深地领悟到爱的伟大和无畏,因为在人的尊严被践踏的时代,在人一无所有的时候,唯有爱,人与人之间最纯真的爱,才能对抗强大的暴力现实。”宋钢的自杀正是反映了这一点。文本分析,不仅要仔细,更要全面,断章取义是不行的。大多数的评论家只注意到了李光头的成功故事,但没有人注意到他在宋钢死后的一系列表现。小说中,宋钢的惨死传达的不仅仅是悲剧,更是一种爱的救赎:宋钢是带着“爱”离开这个世界的,在他的遗书中,他说他不恨李光头,也不恨林红。正是有爱,才让宋钢走的如此安静;正是有爱,才让李光头和林红彻底明白了自己失去的是什么;也正是有爱,才让李光头在宋钢死后可怜巴巴地说出了那句:“我现在是个孤儿了。”这样,由此看来,宋钢并没有彻底沦为失败者的象征,他的离去带走了李光头的一切希望。小说中,如果说宋钢代表的是爱的力量,李光头代表的是那个时代,那么李光头在宋钢死后的表现即反映出了爱的胜利。在他看来,即使自己拥有再多的财产,少了宋钢的这份兄弟情谊,这个世界对自己来说也是黑白的,毫无意义可言。至此,作者在这之前为李光头搭建的成功的大厦也轰然倒塌。

《兄弟》之中的爱并不肤浅,只不过作者以一种最普通的形式表达了出来,正是这样一个个的小爱,让读者体会到了人性的同时,余华先锋的姿态和叙述背后的苍凉,也说明了他对生命更深层的关怀和同情:命运、时间、不可知的力量,左右着人活着的欢乐和苦难。”

用简单的叙述来反映深刻的内涵,与生活同构却又不失肤浅,这就是最初的余华给人留下的印象,作品中的丑恶与暴力,肮脏与残酷,都是文革与现代这两个时期所特有的。作者余华本来就有意让“阴沉的天空来展示阳光”,再加上文革时本就存在的惨无人道的兽行,更是让作者把残酷叙事发挥到了极致。如果真要质疑余华叙事的残酷与暴力,那么首先要质疑的,是那个时代。而马跃敏的一席话恰到好处地点出了这种残酷叙事所带来的艺术效果:“宋凡平被打死后,按照正常人的思路,李兰去看到的一定是尸体。但是,作者竟让她直奔宋凡平留在地上的一摊血迹。让她耐心地将衣服铺在地上,将苍蝇和没血染的泥一只只一粒粒捡出来,将血泥一捧捧地捧进衣服,并寻金子一样继续在泥里寻找宋凡平的血迹„„还写苍蝇,写苍蝇如何迷恋鲜血,如何和血混在一起。

余华用几近于冷淡的笔调来写那一幕幕真实,用细节和朴实的刻画来勾起人心底的痛,写到了耻辱与痛苦的深处。这种控制力相当令人吃惊,其艺术效果也是震撼人心的。”我想,这也许就是作者所要达到的。兄弟情,一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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