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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守信经营,共铸和谐消费——2022年3月优秀读书笔记选登

发布日期:2022-03-31    点击: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正式确立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其目的正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都能够得到重视,并以此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但最早提出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一概念,却是在1756年,当时的英国王室法庭首席法官曼斯菲德看出了商品交换中所存在的问题。但在当时的消费环境下,这一思想并未能得到重视。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商品消费环境日趋复杂,随之催生了反映消费者迫切要求的一系列组织,维护消费者权益这一理念才重新登上舞台。1960年,在各方努力之下,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最终宣告成立,成功登上政治舞台。由此,消费环境日益优化,消费者的权益也得到了更真切的维护。

还记得寒假中的某一天,我看到了一个触目惊心的案例。网上热卖的一家炸鸡店被抽查,其抽查结果令人大吃一惊。其店内厕所便池旁边摆放着炸鸡店的油,油依稀有被用勺子挖过的痕迹,显然不是废油。厕所池旁边的洗手池里还泡着正在解冻的鸡腿,厕所池里污迹斑斑,周围环境怎一个脏字了得。这给许多消费者产生了心理阴影,此后很久,我都没再吃过炸鸡。

“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诚信是一个企业的立身之本,企业要想成功,就必须把消费者真正放在心上,用心做好自己的产品。真正把产品做好,远胜于打出各种花言巧语的广告。当一个企业能静下心来钻研技术、打造产品的时候,消费者的权益也就在无形之中获得维护。

当然,在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问题时,商家企业也不能够推卸责任,良好的沟通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与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如耐心解决消费者的问题。这样既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又能为企业赢得良好的信誉。更利于企业扩大消费市场,赢得更大消费者的信任与支持。

除此之外,消费者也要有意识地维护自身权益。在购买产品时,我们要注意保存好与产品相关的购物小票、保修单以及网购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都是后续维权的关键凭证。

同时,我们也应当了解到有关消费者的九项基本权利。它们分别是: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知识权、受尊重权以及监督权。

英国浪漫主义诗人乔治·戈登·拜伦曾说:“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在受到侵害自身消费者权益时,消费者不应当退缩,退缩只会助长侵权者的气焰,法律是我们最坚硬的盔甲。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应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首先,我们可以与经营者协调和解,如果能解决问题,自然最好。如果我们的问题不能得到重视,我们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这于双方而言都是公平公正解决办法。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转而言之,不仅是企业和消费者在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层面也做出了有效举措。国家建立了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无时无刻不减少并尽可能杜绝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国家正在不断加大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这一话题的力度,鼓励消费者敢于维权、善于维权。

2018年7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指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行为。此前,该公司另一个疫苗产品——百白破疫苗在药品抽检中,检出其一个批次的产品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

李克强总理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要求国务院要立刻派出调查组,对所有疫苗生产、销售等全流程链条进行彻查。2019年3月,国家药监局局长焦红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答记者会中,针对如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出了系列措施。这无不证明着,国家正积极维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

综上所述,维护消费者权益是我们所必须重视的问题,我们不仅要重视它,更要解决其潜在的问题,从企业、消费者到国家,都应当对此做出积极行动。倡导守信经营,共铸和谐消费,才能构建良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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